花都位于广州北大门,是南北交通要道,素称“省城之屏障,南北粤之咽喉”。花都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十分丰富,是太平天国革命领袖洪秀全的故乡。在改革春风吹拂下,花都焕发蓬勃生机,从一个欠发达地区一跃成为风景秀丽、投资环境优良、经济繁荣、初具现代规模的城市,被外界誉为“花之都”。花都是一个生机勃勃,适宜创业发展和居住生活,融山、水、田园为一体的现代化新城市,拥有与国际接轨的娱乐休闲及生活配套设施。花都生态环境优美,风光宜人,有山清水秀的王子山森林公园和省级旅游度假胜地——芙蓉度假区,又有文化内涵丰富的园玄道观,还有颇具历史价值的洪秀全故居和资政大夫祠等众多旅游景点。区内还有南航碧花园、金碧御水山庄、雅居乐、雅宝新城等许多高尚的园林建筑楼盘,依山傍水,环境幽静,空气清新。近几年来,花都的社会经济迅猛发展。2004年,花都区生产总值实现251.67亿元,同比增长12.1%,完成年度计划的100%;工业总产值583.73亿元,同比增长10.68%,完成年度计划的100.13%;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9.3亿元(新口径),同比增长12.3%,完成年度计划的102.95%。
花都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